摘要: 农业科技服务业是连接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的桥梁,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关键作用。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业在快速发展的也面临着供给与需求脱节、市场化程度低、专业人才匮乏、政策支持不精准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剖析这些问题及其深层成因的基础上,从优化供给结构、培育市场化主体、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政策体系四个维度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农业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一、引言
农业科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离不开科技服务这一中间环节。农业科技服务业涵盖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规划设计、农业知识产权服务等多个领域,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加和农业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系统梳理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并提出有效对策,对于促进农业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从政策环境看,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市场规模看,各类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数量增长较快,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设立的转化平台、市场化农业科技企业等多元主体并存的格局。从服务模式看,除了传统的农技推广站模式,还涌现出“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企业+基地+农户”“农技服务合作社”“数字农业服务平台”等创新模式。
但与工业领域科技服务业的成熟度相比,农业科技服务业整体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偏小、结构不优、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服务供给与农业实际需求脱节
当前,大量农业科技服务由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其考核导向以论文、专利和项目为主,对成果的落地性和实用性关注不足,导致提供的技术服务与农业生产一线的实际需求存在错位。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真正需要的低成本、易操作、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往往不是科研机构的研究重点。服务供给在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之间的分布也不均衡,产前农资服务和产中技术指导相对较多,而产后加工、保鲜、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科技服务供给明显不足。
(二)市场化服务主体发育不足
农业科技服务的公益性属性较强,长期以来以政府主导的农技推广体系为主。市场化科技服务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盈利能力弱,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一方面,农业生产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支付能力有限,愿意购买科技服务的意愿不强,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服务企业面临投入大、周期长、回报慢的困境,社会资本进入意愿偏低。产权不明晰、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也制约了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服务的积极性,“产学研用”各环节之间的利益联结较为松散。
(三)专业化人才队伍匮乏
农业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既懂农业技术又懂市场运作、既会科研又会推广的复合型人才。现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以专业技术教育为主,对经营管理、市场分析、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养较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对数字技术、智能装备、绿色生产等方面的新要求。由于薪酬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基层农业科技服务岗位对年轻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四)政策支持精准度不够
虽然近年来出台了不少支持农业科技服务的政策,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碎片化,科技、农业、财政、教育等部门各有各的政策和项目,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容易出现重复支持或支持盲区。二是补贴方式不够精准,部分财政补贴倾向于供给端,对需求端的培育重视不足,导致“政府买单、主体不买账”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评价监督机制不健全,对科技服务效果缺乏系统性的跟踪评估,难以形成正向激励和有效约束。
四、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业科技服务的准公共品属性
农业科技知识和技术成果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非排他性,农户使用后很难防止他人模仿,这决定了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很难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当政府大包大揽时,又容易造成效率低下、供给与需求脱节,这种矛盾是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结构性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农业经营主体分化带来的需求碎片化
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与小农户截然不同。新型经营主体对数字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可追溯等技术需求较强;小农户则需要简单、直观、低成本的常规技术服务。需求层次多样但空间分布分散且往往交织在一起,增加了科技服务精准匹配的难度。
(三)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要素流动障碍
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仍面临制度性壁垒。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落后,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科技服务人才;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足,农业科技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有限;“双向流动”机制不顺畅,制约了科技服务资源向农业农村的配置效率。
五、促进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科技服务供给结构,增强供需匹配度
一是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推动科研立项和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将农业科技服务的实际效果纳入科研人员考核体系,引导科研力量向生产一线倾斜。二是搭建常态化的供需对接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完善农业科技需求与成果双向发布和智能匹配的信息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三是补齐产后服务短板。在继续做强产中技术服务的着重加强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电商运营等产后期科技服务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二)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市场化科技服务企业发展。二是推动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把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重点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服务上,而将可市场化的服务环节交给市场主体,形成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优势互补的格局。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把科技服务成效与各方收益挂钩,解决“产学研用”脱节的问题。四是培育壮大农业科技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基层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能力。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一是改革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在农业院校课程体系中增设市场营销、数字经济、企业管理等交叉学科内容,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二是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定期培训、学历提升等方式,更新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三是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长效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与激励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服务成效突出的人员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四是探索“乡村科技服务合伙人”等新模式,为返乡创业人才从事农业科技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提高施策精准度
一是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科技、农业、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资源和政策,形成合力。二是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在继续支持科技研发和供给端的加大对需求端的补贴力度,如发放农业科技服务券、设立科技服务购买补贴等,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购买力和参与积极性。三是创新金融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信贷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新型金融工具,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科技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农户满意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持续跟踪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配置和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不断提升政策效能。
六、
农业科技服务业是推动农业科技由实验室知识向田间能力转换的关键枢纽,它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的最终成效。解决当前农业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供需脱节、主体发育不足、人才匮乏、政策不准等问题,需要在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双轮驱动”的基础上,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各类要素向农业科技服务业集聚,构建开放竞争、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服务支撑。